第三届中国酒业营销金爵奖评选细则

2013-09-15 15:10:01 来源: 网易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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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酒业营销金爵奖主要是对2010~2012年间酒业的营销和发展成就进行总结和评价。本届延续了前两届的评选规则,不仅是行业调整阶段的一次重要的正能量积聚活动,同时也是酒类行业主动进行社会化营销的积极尝试。本届金爵奖共设置“企业奖”、“品牌/产品奖”、“创新奖”、“特别奖”四大类奖项,授予突出的企业、品牌、人物。

奖项设置

(一)企业奖:

1.中国酒业最具成长性企业——授予中国酒业成长性良好的酒类企业

评选条件:(1)本奖项主要针对区域强势企业评选;(2)白酒获奖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果露酒不低于2亿元;(3)企业拥有稳定的根据地市场,成长性良好。

2.中国酒业全国化领导企业——授予全国化进程中的领导企业

评选条件:(1)评奖对象是酒类骨干企业;(2)企业业绩良好,白酒业2012年综合效益排名在前30名以内,拥有稳定的区域市场和省外样板市场;(3)评奖企业在全国知名度大,美誉度好。

3.中国酒业新时代领军企业——授予酒类行业新时期的领军企业

评选条件:(1)企业2012年综合效益排名位于行业前20名,得到行业认可;(2)近三年在品牌塑造、渠道管理、营销创新、产业整合方面领先行业并取得成果;(3)通过推动企业的发展推动了行业发展。

 4.中国酒业领袖企业——授予酒类行业领袖企业

评选条件:(1)企业2012年综合效益排名位于行业前10名,得到行业普遍认可;(2)近三年在品牌塑造、渠道管理、营销创新、产业整合方面领先行业并取得明显成果;(3)通过推动企业的发展引领了行业发展。

5.中国酒业领袖经销商——授予酒类行业领袖经销商

评选条件:(1)本奖项主要针对酒类经销企业评奖;(2)企业2012年综合效益排名领先于同行,得到行业普遍认可; (3)通过推动企业的发展引领了流通企业的发展。

(二)品牌/产品奖:

1.中国酒业价值典范品牌——授予中国酒业影响力大的价值典范品牌

评选条件:(1)是企业重要的主推产品;(2)主导产品价格在300元以上;(3)品牌销量在1亿元以上,有相对广泛的销售区域。

2.中国酒业金腰带产品——授予中国酒业影响力大的大众品牌

评选条件:(1)是企业的核心主推产品;(2)主导产品价格低于400元,高于50元;(3)上市一年以上,市场销售范围至少在除公司所在地以外的本省区内。

(三)创新奖:授予在2010~2012年间酒业创新的案例和企业

(四)特别奖:

1.中国酒业领军人物——授予引领中国酒业发展的功勋人物

评选条件:(1)在本行业从业8年以上;(2)本人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管理、营销理念得到行业普遍认可;(3)不仅有力推动了本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引领着行业发展。

2.中国酒业终身成就奖——授予在中国酒业长期工作、行业影响和贡献巨大的资深人士

3.中国酒业智业机构——授予在中国酒业影响力巨大的营销机构

评选条件:(1)针对智业、包装机构评奖;(2)行业内比较活跃,服务企业评价高;(3)有丰富的理论、实践成果;

参评对象

1.全国领军企业和在全国化进程中影响巨大的知名企业以及区域强势酒类生产企业;有影响力、运营效益好的全国领袖经销商。

2.企业核心主推品牌和产品;2010~2012年间重点发力的价值典范品牌和金腰带产品。

3.为中国酒水事业做出过杰出贡献,在业内有深远影响力的资深人士和领军人物。

参评方式

1.评选流程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由参评企业填写《第三届中国酒业营销金爵奖评选申报表》(来函索取),经金爵奖评审委员会审定进入“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审后产生。最终奖项将于2013年10月武汉全国秋季糖酒会期揭晓。

2.参评企业和个人需认真、完整填写《评选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相应要求用快递或电子手段向评委会送达相应评审资料。

3.金爵奖评委会将严格审核参评企业报送资料并承诺对可能涉及到企业商业机密的数据、资料等进行保密。

戴戴 本文来源:网易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