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以及《白酒工业术语》、《白酒质量要求》等(以下统称“新国标)酒类新国标将于明天,也就是6月1日正式实施,由于修订的内容较多,因此各媒体均对新国标之于酒业的影响展开报道,观点、视角各不相同,其中尤以白酒分类标准最引人关注。那么新国标究竟对酒业有多大影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可能会遇到哪些新问题,本期肚松咪酒就和大家聊一聊。
首先,新国标的修订体现了酒业近15年发展进步的成果,对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容易混淆的问题加以廓清。
饮料酒的分类方法,一般基于原料、工艺和产品特点进行分类,新国标进一步明确,在蒸馏酒、发酵酒和配制酒之外,又分类出露酒,凸显了露酒作为我国传统饮料酒种类的特殊性。配制酒是国际通畅性的酒精饮料,形态上与露酒相似,但其工艺特征和产品特点却与配制酒有很大的不同。国际通畅性的配制酒,主要是通过外添加物质来丰富酒的风味、完善酒的口感,凸显酒的个性,而露酒则主要满足健康饮酒、饮健康酒的轻养消费,承载了中华民族传统养生文化。
新国标对白酒的分类进行了廓清,对于所有非粮谷为原料,和外添加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等蒸馏酒,统统排除在白酒之外,其分类要求比其它国际通畅性的蒸馏酒都要明确。但白酒的这一分类方法,并未把固液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排除在外,而是要求其只要符合白酒的分类要求即可。前面讲到国际通畅性的配制酒外添加物质是为了丰富和完善酒体的口感,凸显酒的个性。过去白酒添加香精香料,其目的也是丰富和完善酒体风格,而固液法和液态法酒体典型性不足,故而有所使用。未来固液法和液态法白酒丰富和完善酒体,唯有以调味酒替代外添加物质,而现在调味酒储备充足的名优酒企,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
白酒凡外添加物质即归属于配制酒,其实拓宽了以白酒为酒基配制酒的创新途径和发展空间。过去白酒外添加物质,是以丰富和完善酒的典型风格为目的,属于修补阙漏。而现在不再受限于典型风格,因此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色、香、味、格上自由调配,尽显个性风格。但这里有一个过去认知的误区,以为凡是外添加物质的酒都是有质量问题的。其实不然,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配制酒,都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而啤酒、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等等所有酒种,市场上都有相应的配制酒产品。
不过肚松最为关注的,是《白酒工业术语》和《白酒质量要求》对于各香型白酒质量要求的表述。
酒的白酒国标,质量要求表述主要体现于各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中。旧的白酒国标,涵盖十一种香型,标准编码不统一,不便于消费者记识,而新的白酒国标统一划归到《白酒质量要求》中,标准编码统一为“GB/T10781”,消费者记识起来就方便许多。
白酒新国标对于各香型白酒的质量要求,也有了较大的改动,尤其增加了酸酯总量的表述,弱化了主体香味物质的表述,同时又增加了陈储变化的要求。旧国标对于主体香味物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白酒的创新和发展,同时也在变相鼓励和默认在白酒中外添加物质,因为后者在产品检测中可能更加符合所谓质量的要求。
因此,新国标的修订,体现了酒业15年来的进步成果,然而酒是嗜好品,非生活必需品,其新国标的编号均为“GB/T”,即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强制执行。那么谁来负责监督实施,该如何监督实施,究竟是通过市场竞争和行业自律来解决,还是政府职能部门强制执行,这就会成为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因此,新国标的实施,为酒行业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行业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协会职能需要发生相应的调整、升级和优化。
新国标对于酒类产品质量要求的表述,也有其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内容,比如《白酒质量要求》中对各香型白酒的质量要求表述,受当前科技水平的限制,我们无法全面、精准识别各香型白酒的风味物质和比例结构,但如果发生混淆不清甚或争执不下的情况,谁来解释,谁来仲裁,这就需要有一个独立、客观,与酒业没有利益瓜葛,又具有定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公共平台或机构,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