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有些人那里,成为了一种彰显身份的工具,被严重物化,当酒变成特权的附庸,也就随之丧失了应有的美好。只能说这位贪官糟蹋了美酒,牛嚼牡丹,抹黑了茅台,也抹黑了酒文化。
在这则新闻中,我们不禁谈酒色变。设想在这样的酒局中,当局者会多么拘束?等级桎梏着人们的言行,又会有多少阿谀奉承之言涌现?此时的酒不再灵动,没有了情感的交流,只剩功利与龌龊。
中国人爱酒,古人喝酒自有诗百篇,留下了许多风雅轶事,也使酒文化得以传扬;今人饮酒大多乌烟瘴气,不得其法,让酒文化也随之埋没。正因为不懂酒的人豪饮无度,正因为畸形的“酒桌文化”从中作梗,才让“酒”莫名地背了许多黑锅。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到:“酒,天之美禄也。而曲之酒,少饮则活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酒是天赐的琼浆美液,但是一定要注意适度适量,要少饮,不能痛饮。古人都明白的饮酒之道,今人反而不懂了,一个个非要不醉不归。滥饮无度既伤身体,又损酒品,烂醉之下哪里还有美感可言,因此也使酒招致了许多恶名。
在诗人洛夫笔下:“独自小饮两杯,浅斟慢酌,自得其乐,将一日的疲惫,千岁的忧虑,在一俯一仰之间化为逝去的夏日烟云。如说饮酒是一种艺术,独饮近乎一种哲学。一杯在手,适量的酒精有助于思想的飞翔,如跨白鹤,如乘清风,千秋与万载,碧落与黄泉,都在一小杯一小杯之间历尽。”小饮一杯,独酌一刻,酒的美妙瞬间绽放,如同推开了一扇门,换了一个天地。还是要学会品味,咂摸出酒中的艺术与哲学,适度适量地理性饮酒,才能拥抱快乐生活,才是懂酒、爱酒之人的正确选择。
作家宗璞说过“酒,是艺术。酒使人陶陶然,飘飘然,昏昏然而至醉卧不醒,完全进入另一种境界。在那种境界中,人们可以暂时解脱人间各种束缚,自由自在;可以忘却劳碌奔波和做人的各种烦恼。所以善饮者称酒仙,沉溺于饮者称酒鬼。酒能使人换到仙和鬼的境界,其伟大可谓至矣。而酒味又是那样美,那样奇妙!”有些人能发现酒的美,在酒中寻求灵感,在酒中升华人生;有些人则在酒中沉溺、逃避,成为了酒鬼。酒鬼之流的酒腻子,成日里呼啸着酒气,烂醉如泥,让酒成为了一种麻醉剂,而非催化剂。成仙或是成鬼,过不在酒,对酒的非议,无非是强加之罪。
哲学家冯友兰诗云:“高山流水诗千首,明月清风酒一船。”少一些功名利禄的酒桌,少一些托人办事的酒局,少一些只喝15年茅台的贪官污吏,少一些但求一醉的酒鬼。高山流水觅知音,明月清风,光明磊落,轻舟载酒,此时的酒何其美哉!
人生如酒,一饮一酌是人生常态;
人生如酒,半醉半醒是人间百态。
但是与人生不同,酒是一位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少一些给酒抹黑的人或事,也许酒会愈发美好,酒文化也就能够正本清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