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适量饮酒,才能睿享美好生活,但喝多少酒才算适量,这个问题在中国,一直是一个弹性很大,又充满争议的尺度。
在我们所熟悉的历史典籍中,关于饮酒适量的描写很多。《礼记》上讲:“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说,喝完第一爵,神采飞扬;喝完第二爵酒,话就变多了;喝完第三爵酒,口齿不清说胡话,就不能再喝了。
而《论语》里则记载说,孔子“饮酒无量不及乱”。到了汉代人的笔下,“尧舜千钟,孔子百觚”,又把酒量大小,当成品德高低的一种刻度,仿佛不能饮酒的人,品德也应受到质疑,这显然是偏狭且荒诞的观点。
但中国自古又有“酒品观人品”的传统,所以酒量和品德之间的关系,又变得极为微妙。因此,适量饮酒这个问题争讼纷纭,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但在《史记·滑稽列传》里记载的,一则战国时期淳于髡的故事,则又提出了一种新的酒量逻辑。淳于髡这个人足智多谋,滑稽幽默,而且酒量很大。有一回齐王问他,你到底能喝多少酒。他说这个要看心情,于是洋洋洒洒讲了一通道理。
后来北宋理学家邵雍经过研究,也非常认同,还因此写下了一首长诗《淳于髡酒谏》。
赐酒于君,饮不知味。执法在前,恐惧无既。
当此之时,一斗而醉。
宗族满堂,既孝且悌。尊卑以亲,少长有齿。
当此之时,二斗而醉。
宾之初筵,跄跄济济。献酬百拜,升降有礼。
当此之时,三斗而醉。
里闬过从,如兄如弟。时和岁丰,情怀欢喜。
当此之时,五斗而醉。
朋友往还,讲道求义。乐事赏心,登山临水。
当此之时,八斗而醉。
男女杂坐,杯觞不记。灯烛明灭,衣冠倾圯。
当此之时,一石而醉。
我们之前讲过,邵雍有一个生活习惯,就是每天下午三到五点之间,一边静坐冥想,一边浅斟慢饮,而且每天饮酒的量也参差不等。而他这首诗的内容,又和淳于髡当时的讲述,基本相似,只是把儒家礼学精神,掺杂其中。
这首诗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当君王赐我饮酒的时候,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喝一斗就醉了。先秦时期只有发酵酒,且酒精度比较低,跟今天的啤酒差不多。容量也比现在小,一斗合现在的2升,所以这一斗,相当于今天的四瓶啤酒。
如果是参加家族宴会,有长辈在场,不敢张扬,喝二斗,就醉了。如果是同僚聚会,稍微放得开,能喝三斗,约等于十二瓶啤酒,就到了今天可以踩箱喝的境界。如果是和邻里之间饮酒,比较自如,能喝五斗;如果和朋友一起外出游玩,能喝八斗;如果男女杂坐,光色朦胧,脱去外套,甩开膀子,能喝一石。
说实话,这个量放在今天,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而邵雍一向主张“人若善饮酒,惟喜饮之和”,怎么会写出如此酒量夸张的酒诗?
我觉得,淳于髡的这个故事本身,已经是经过了夸张手法的艺术加工,以增强故事情节的感染性。但他的目的,是要讲清楚一个逻辑,那就是人的饮酒量,和情绪状态是有关系的。如果比照今天的饮酒场景,又何尝不是如此?
但不管是商务酒局的悦他饮酒,还是自斟自饮的悦己消费,还是二者兼而有之的亲朋聚餐,肚松还是建议大家,适量饮酒,睿享生活,才是适合诗酒趁年华的饮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