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遵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资料显示,2019年3月初,被告人刘某贵与郑某祥等13人商议决定生产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涉案金额达4100余万元,于2019年8月8日被相继捉获。通过庭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贵等13人假冒注册商标罪罪名成立,判处刘某贵5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00万元;判处郑某祥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判处2年零6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12月24日,遵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资料显示,2019年3月初,被告人刘某贵与郑某祥等13人商议决定生产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涉案金额达4100余万元,于2019年8月8日被相继捉获。通过庭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贵等13人假冒注册商标罪罪名成立,判处刘某贵5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00万元;判处郑某祥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判处2年零6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