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垄断处罚的意义是对酒业的修正

2013-03-06 10:45:41 来源: 网易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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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改委分别对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和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47亿和2.02亿元的罚款。五粮液表示诚恳接受发改委的督察和处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茅台没有表示异议。

两大白酒领军企业有其“冤枉”的理由——毕竟,这种所谓的“价格限制行为”并非酒行业独有,况且也是企业长期以来确保市场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之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逐渐成熟,“老套而又死板”的市场控制手段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了。

不得不提的是,白酒企业或多或少地所依附的“权力经济体系”和“地方保护经济”也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甚至有人给白酒戴上“权力腐败的作俑者”的帽子。

话分两头说。尽管公众目前对于腐败、公款吃喝、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给予了强烈的关注,有意无意地将矛头指向了白酒行业,而企业只是在按照市场行为在销售自己的产品,至于消费者购买力的来源和消费场所,显然不是企业所能左右的。“三公消费”的问题、反腐倡廉的问题,不是喝不喝酒的问题,而是政府预算如何公开、相关制度如何健全的问题。

对于“妖魔化”酒行业,也是公众对此的一种“迁怒”,是对于公权力的滥用束手无策之后的无奈之举。但是,对一个“地域生态资源的特色产业、以生物技术为依托的生物制造业、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产业”,这是极其不公平的。

不过,大多数名酒企业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中,或多或少地依附地方政府的“权力优惠”,无形之中建立了一个个“地方保护体系”。现在看来,这种态势还在愈演愈烈。长此以往,酒业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能形成吗?简单粗暴的营销模式能走多远?一窝蜂地奔向央视广告的传播效果究竟如何?

此时,发改委对白酒领军企业的处罚或许为整个行业带来了一些警醒和促动,也能为今后企业的市场行为带来修正的意义和效果。

长期顺风顺水的顺境中所养成的惯性思维,需要这样的事件推动整个行业的市场化变革,而自上而下的政策性因素也会倒逼行业进入理性发展时期,更会促进行业营销向一个更高层次转型,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在最近举办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中,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就呼吁中国的企业家们,不要去寻求特殊的政策优惠,而应当努力争取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的建立。权力控制的市场经济还叫市场经济吗?它就不叫市场经济了。因为它的价格信号是扭曲的。任何在权力之下发生的交易,都将是其他形式的交易,而绝不是市场交易。

“反对垄断,强化竞争。”这是吴敬琏提出的完善我国市场体系应当着力进行改革中的重要一步,这难道不也是在说我们的酒行业吗?

戴戴 本文来源:网易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