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湖北省白云边酒厂,成立于1952年。
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湖北省白云边酒厂,成立于1952年。
白云边2005年民营化改制以来,确立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回报社会”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建立起权责对等、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投资10亿元建设白云边工业园,企业的发展实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跨越。
在企业贡献上,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年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自2008年起,企业上交税金连续5年位居荆州市工业企业首位。2012年白云边酒业实现主业销售额40.9亿元,上交税金4.6亿元。在企业规模上,与企业改制前相比,白云边的厂区面积、建筑面积、资产规模、产能规模均是以前的3倍多。
白云边人多年来“再造一个白云边”梦想,已经变成了“再造二个白云边”的现实。截止2012年,白云边已连续三年蝉联“湖北企业百强”。2012年,白云边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品牌文化
“白云边”得名于素有“诗仙”、“酒仙”之称的李白的一首诗。公元759年,李白陪族叔李晔、友人贾至秋游洞庭,溯江而上,夜泊湖口(今松滋境内),揽八百里洞庭烟波浩淼之景,畅饮当地佳酿,即兴写下“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这一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句。
品牌荣誉
1979年,第三次评酒会,白云边酒一举夺魁,摘取了评比第一名的桂冠,并定为国家优质酒。
1984年,全国第三次评酒会,白云边又获得国家银质奖。
1984年,轻工业部举行全国酒类质量大奖赛,白云边又独占鳌头,捧回了金杯奖。
1988年,53度、38度白云边酒双获所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和首届国际博览会金奖。
1991年,白云边酒被国家正式确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酒及浓酱兼香型白酒的代表,美誉“中国第五香”。
2002年5月,以白云边公司企业标准为蓝本的浓酱兼香型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2006年,“白云边”获“中国白酒工业十大竞争力品牌”,兼香型白云边酒被中国酒业协会正式认定为中国白酒兼香型代表。
2007年3月1日,兼香型白云边酒获得纯粮固态发酵标志使用资格。2008年5月28日,“白云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9年12月1日,以白云边为第一起草单位的《浓酱兼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