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芳:娃哈哈领酱国酒品牌定位的三大问题

2013-11-08 09:54:33 来源: 网易 举报
0

11月5日,杭州娃哈哈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正式宣布进军白酒行业。一款以贵州茅台镇为原产地的酱香型白酒“领酱国酒”正式宣布上市。2013中秋节前夕娃哈哈集团拟投入150亿进入白酒行业的传闻“尘埃落定”,已成事实。

根据金酱酒业厂长汪洪彬透露,目前金酱与娃哈哈成立酒业销售公司,其中娃哈哈占80%股份,金酱以技术入股占20%。金酱酒业前身始建于1909年的汪家烧坊,为茅台镇历史上四大烧坊之一。本次娃哈哈与金酱酒业联合推出的领酱国酒,即按照茅台镇酱香型白酒祖传技艺酿制。

根据宗庆后介绍,除了金酱酒业,娃哈哈还与当地十余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希望凭借其资金和网络优势,销售白酒和红酒产品。而在渠道方面,宗庆后表示娃哈哈除了将利用现有的饮品渠道,还会寻找专销酒品的大型经销商来开辟白酒市场。----基于品牌定位的角度,谈谈我对娃哈哈“领酱国酒”的三点不同看法:

一、领酱国酒的品牌定位问题

在2013年11月5日新产品发布会上,在谈及“领酱国酒”的消费市场定位时,宗庆后介绍,其零售价大约定在400元左右,定位于中高端消费群体。他告诉记者,“喝完不伤肝”这句广告宣传语是其亲自定夺,卖点就在“不伤肝”。-----根据宗庆后的阐述,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作者认为,“领酱国酒”隐含两种定位形态:

1、“领酱国酒”第一种定位形态:“国酒”。----问题在于:如果“领酱国酒”作为“国酒”的定位,显然支持依据不够充分,很难获得消费者认同。在消费者心智认知中,国酒应该属于茅台,而不是“领酱”。

2、“领酱国酒”第二种定位形态:不伤肝。----我认为,娃哈哈“生态健康酒,喝酒不伤肝”领酱国酒的定位很难成立。因为喝过量白酒也会造成肝伤害。只不过是酱香型比其它一般的酒好一些而已。在消费者心智中很难获得“喝酒不伤肝”的支持。---特劳特在《什么是战略》一书阐述说:确立了差异化概念和支持点,意味着战略成型,至此企业开始整合营销传播。“领酱国酒”不伤肝的定位诉求显然不符合事实,显然缺乏信任状的支持,战略很难成型。除非得到竞争对手和媒体的默许与支持,任由娃哈哈主导“领酱国酒”不伤肝的话语权。

作者认为:娃哈哈“领酱国酒”不伤肝的定位诉求将为未来白酒市场的“营销混战”(包括媒体的讨伐)埋下伏笔,成为未来“营销战”之导火线。基于营销战思维,鸡蛋里同样可以挑出骨头。就像《京华时报》连续47篇文章爆光农夫山泉的“质量标准门”事件一样。因为,营销是一场认知战,营销是一场精神战,营销是一场概念战。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历史悠酒、文化底蕴丰厚,被誉为“中国第一的茅台镇”。将“领酱国酒”定位为“物超所值”。价格定位在“中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给一部分“物超所值”的目标消费群提供一种购买理由,这种购买理由也是消费者所需要的核心利益或好处。但是娃哈哈“领酱国酒”必须做足“物超所值”概念,否则很难打动目标消费者。特别是对于激烈的白酒竞争市场,更需要集中焦点,实现认知征服。----如果娃哈哈“领酱国酒”的核心定位是“物超所值”,那么“不伤肝”只是营销辅助策略组合之一。同时,这个广告语需要修改,以便不被竞争对手抓住把柄,成为对手的进攻目标。

在传播策略要点上需要注意的是:当一种新产品推向市场时,需要冲破市场“噪音”。定位诉求太多将迷失传播焦点,造成消费者的认知混乱。新产品推向市场,需要像王老吉“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定位诉求一样,传播焦点必须“简单,具体、明确、集中”。“领酱国酒”同样需要遵循这样的原则。---如果娃哈哈挟持其资源(钱)和渠道力、营销力,定位明确,“领酱国酒”前景尚有希望。营销战遵循“兵力法则和防御优势原则”。

据我观察,纵观整个白酒行业,都在打“糊涂仗”,存在混战现象(包括茅台、五粮液)。我认为这是娃哈哈“领酱国酒”的机会。行业白酒企业的“乱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点名气的就上市、品牌延伸、多元发展;

2、有的连一个孩子都养不大却要养两三个孩子,“饿的面黄肌瘦”;

3、有的有一些知名度却没有明确定位;有的有明确定位却朝夕令改,消耗品牌资产;

4、有的把价格当定位,把风格当定位,有的把企业理念当定位;

5、有的想满足所有人的要求,想把自己吃成一个“大胖子”,反而造成消化不良后果。企业“股票下跌,品牌利润率、品牌溢价、市场占有率下降”等现象就是一个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基于新产品上市的新奇因素以及廉价、物超所值等激励因素,娃哈哈“领酱国酒”或许暂时会有一定的销量。但是,“领酱国酒”长期发展取决于娃哈哈的定位能力、品牌操作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成功与否同样取决于竞争对手的配合程度。因为营销是一门可能性的艺术。

屠棋 本文来源:网易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